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金融,法学,法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 1972年,学校在 U.S.News 2026-2027 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991 位、中国内地高校第 140 名;在软科 2026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686 名,居全省高校第 7 位。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始建于 1985年,并于当年创办劳动经济专业;1997年,设立投资经济专业;2001年,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3年,设立法学专业;2011年,设立经济学专业;2019年,设立知识产权专业。2022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专业获批湖北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教研室和法学教研室均获批为省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2006年成立政法学院,2009年改名为法商学院,2022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目前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法律、金融 2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数字经济与管理、数智知识产权 2 个交叉学科点。学院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有:与梅西大学金融学“1+1+1”双硕士学位项目、与新南威尔士“3+1+X”本硕项目、与悉尼科技大学“3+1+1/3+1+2”本硕项目。现有本科生 1231 名,硕士研究生 373 名。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现就 2027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与条件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接收专业
学院接收专业有:
1. 学术学位
(1)法学(0301)
(2)数智知识产权(0301J3)
(3)数字经济与管理(1204J2)
2. 专业学位
(1)金融硕士(0251):025100 金融、025100 金融(梅西项目)。其中,金融(梅西项目)方向:按照“1+1+1”双硕士项目模式,研究生二年级需前往新西兰梅西大学就读,详见法商学院网站上的项目介绍。
(2)法律硕士(0351):035101 法律 ( 非法学 )、035102 法律 ( 法学 )。
具体详见“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三、接收程序
1. 考生提出申请。有意向的考生与学院或导师联系,按要求投递申请材料。
2. 考生填报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3. 复试安排。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有关要求见《武汉工程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院通知考生。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20000 元 / 生 / 年。
2. 国家助学金:6000 元 / 生 / 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 100% 享受。
3. 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 100% 享受。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 / 年、二等奖学金 6000 元 / 年、三等奖学金 2000 元 / 年。
4.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 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 ( 境 ) 研修资助。
6. 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 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校学习成绩单(推荐院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成绩专用章);(3)思想政治审查表;(4) 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5) 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
2.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本公告中如有和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490
学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wit.edu.cn/
学院网址:https://ll.wit.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7-65524927
招生咨询微信平台:搜索 wit_yjs
办公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