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全部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0 1 招生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
(三)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0 2 接收专业
(一)我校直属培养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注:接收推免生不占用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接收专业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专业目录》。因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容量限制,填报的推免生人数过多的临床口腔专硕专业可根据情况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未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我校其他专业,再次参加复试。
(二)我校“5+3”一体化研究生转段纳入推免生招生过程管理,同步进行。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将于10月23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供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可招收统考生(预安排计划496人,预计实际使用183人左右)。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0 3 填报志愿、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一)网上填报
推免生及“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转段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
(二)复试通知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参加复试的,点击“接受”即可。我校推免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三)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推免生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均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0 4 复试录取工作
(一)证件、材料审核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政审表;
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由复试专家组在复试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复试考察
复试由考生所填报二级培养单位、学科组织,如与“5+3”一体化转段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同复试考察,则分开录取。
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形式、内容、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等),由各培养单位参照《安徽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自行制定。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须在复试前公布。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多轮复试。
(三)录取办法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实行差额复试的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结果须第一时间公布。总成绩=本科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0 5 信息公开
培养单位汇总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后,在网上 公示3日。
我校最终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公示7日。
0 6 体检、政审
考生须办理《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并于复试时提交复试专家组。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0 7 奖助政策
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普通推免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0 8 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中关于招生工作回避的各项规定。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0 9 附则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新政策为准,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专业目录.XLS
安徽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