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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全部专业

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加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成立以下工作组:

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分析研判形势及风险点,做好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复试期间的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

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有关负责人

2.监督巡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以回复。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

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

1.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本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 3人,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

2.面试专家组

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 5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委员会 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面试 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 面试 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 面试 成绩。

3.工作督查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二、复试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二)各学院应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员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

(三)各学院应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场所、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

(四)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提前将复试方式和复试各项要求告知考生,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安排。采取现场复试的,要精心做好入场、候考、饮水、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应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 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复试结束,各学院要及时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各学院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七)各学院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与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必须安排2名以上教职工完成,并签字确认。

(八)各学院应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九)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严肃处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应在 9月22日-10月20日期间需完成复试、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三)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证件 核查。复试前,学院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复试要求进行复试。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0分钟。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术道德、研究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掌握情况。可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但事先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 × 60%+本科综合成绩 × 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复试结果应予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五、录取工作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 2027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若有超过50%的学院需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视整体情况进行计划调剂。

(二)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委员会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委员会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报到后 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人性化服务。

(二)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

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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