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设计,美术与书法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 硕士)
140300
设计学
135700
设计
12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 9月21日(上午)9时至10月16日(中午)12时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 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 2027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申请材料
1. 近期证件照 1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验原件)。
3.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6. 大学英语六级 (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大学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获得的各类奖励、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8.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温馨提示:
为避免材料滞留在各快递站点,请选用服务质量及安全系数较高的 EMS或顺丰快递,同时做好快递跟单,以确保快递顺利抵达我院。也可选亲自递交。
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号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楼研究生办726室
收件人:乐老师 办公电话:0574-87609559
9.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须备 3份纸质作品集(其中 1份为存档件,材料审核时收取;另2份面试当天自行携带)用于复试面试,作品集信息页可含姓名、准考证号、本科专业、报考专业信息,内容简介只做作品本身介绍,但不得含其他复试资格中待审核成果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如作品集内作品为合作,需要文字注明合作人姓名及单位,并列明分工及考生个人完成部分,如未列明则视为独立完成。若作品集存在学术不端,一经查实,我院有权上报上级部门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处理。
备注: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纸质材料准备。
五、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推免硕士生:
1.复试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一般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 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 笔试 形式。
(3)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0.25 + 专业能力面试成绩×0.5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六、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 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 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窗体顶端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五)本方案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窗体底端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pada.nb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55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556
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名单预计 9月22日16点 左右 前发布,在此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 学院网“研究生教育”栏目通知(链接:https://pada.nbu.edu.cn/yjsjy/tzgg.htm )。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9月23日
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按学院发布的材料提交要求,现场提交相关复试面试资格材料,并完成原件核验。
8:30-16:00
学院教学楼研究生办 726室
9月24日
考生笔试
1. 设计学专业组
2. 设计专业组
3. 美术与书法专业组
备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只准携带笔、刷、墨、颜料、胶带纸、水桶、常规绘画 /书法类工具及文具,不得使用喷枪、画板、画架、色卡。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8:30-11:30
另行通知
9月24日
面试安排
1.英语面试组
2.思政面试组
3. 设计学面试组
4.美术与书法面试组
5. 设计面试组
备注: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手签版诚信书,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候考室:院教学楼727室
13:30开始
另行通知
9月25日 -9月26日
成绩公示
备注:拟录取考生须在 10月9日前将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至招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