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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心理学,应用心理

心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福建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我院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及近年来的招生状况,在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名额,拟分配如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计划接收直博生数040200心理学8(含“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104511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0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0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

3.获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专业研究论文者或其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有效期内的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70分以上;

(2)外语为日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不低于52分。

6.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三)接收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除需具备“二、推免生接收对象和条件”的第(二)点接收条件外,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毕业专业要求在心理学一级学科范围内,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四)接收为“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三、接收工作安排(一)报名申请(1)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

(2)报名直博生的可以同时报名普通推免生,在无法录取为直博生时仍然可以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是否录取为普通推免生。

(二)复试时间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

9月24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10月16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线上面试,具体复试安排会提前联系通知每位考生。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1)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2)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3)外语成绩证明:(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直博生所需提交材料(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2)两位或两位以上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模块文档下载区);

(3)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以上材料扫描件请于复试前通过邮件发送到邮箱zhaoxh@fjnu.edu.cn。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5月1日后的体检报告均可),并于10月31日前通过快递(仅限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达学院: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7层706室,赵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2.学院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拟录取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内容包括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3)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10分)。

考核方式为面试(口试)方式,时间为每生15-20分钟。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各类别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我院及时在中国研招网上向待录取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考生名单。

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est.fjnu.edu.cn/)和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学院也将及时反馈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

5.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27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由推免系统发送的通知内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815,zhaoxh@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69,635284784@qq.com.

(三)本方案由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四)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七层心理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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