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拟接收硕士推免生87人左右,其中含“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12人;另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我院直博生接收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以下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其中,方向“09导航定位技术”为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招生计划(拟接收不超过4人)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085400电子信息
含“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
085405软件工程
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汉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合作办学)
学术学位
直博生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直博生
085400 电子信息
含“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
三、申请 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本科所学专业与学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报考直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我校博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普通招考外语免试条件。
(三)科学技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及学院认定的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四、申请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于 2026年 9月 2 1日 开放报名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
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候选人,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4 小 时内(即 9月2 1日 1 3 :00 前) 填报我院,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流程,否则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遴选复试考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差额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时间要求在系统里进行确认并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三)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
3.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推免接收工作。
五、复试 及成绩核算
(一)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等,可开展心理素质测评。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素质×50%+综合面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六、录取
(一)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奖助学金
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752530
邮 箱:eisbj@whu.edu.cn
本实施细则由 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 事宜见《武汉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