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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接收2027级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预推免报名通知 -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电子信息,机械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接收2027级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预推免报名通知

2026年09月07日

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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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介绍

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打造一支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硕 / 博士)后备人才。进入该专项计划的学生采用双导师指导和校企联合培养方案,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联培单位完成后续的学习和科研。硕士基本学制 3 年(第 1 年在校内学习,第 2 年起进入联培单位学习实践),博士基本学制 5 年(前 2 年在校内学习,第 3 年起进入联培单位学习实践),学位类型为全日制专业型学位。招生专业为 085500 机械(硕士、博士)、085400 电子信息(硕士、博士),学费根据国家及学校政策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毕业后就业及未来发展将获得专项支持,具体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毕业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毕业专业所在学科为“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重点学科,具有所在学校的 2027年推免资格的航空航天及相关专业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在前 30% (C9 高校学生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4、英语要求:CET6≥425 或新 TOEFL≥90 (不含家庭版托福)或 IELTS≥

6.0 (不含 IELTS Online)。

5、热爱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

6、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申请办法

1、招生目录

085400

工程硕博士专项,联培单位:

航天八院 509 所

航天八院 803 所

工程硕博士专项,联培单位:

中国星网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085500

工程硕博士专项,联培单位:

航天八院 509 所

硕士生

专业学位

工程硕博士专项,联培单位:

中国商飞上飞院

中国星网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2、申请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 9月 7日 12:00- 9月 11日 12:00

(2)报名方式:

A、招生系统填报(必填):报名工程硕博专项同学,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s://ga.sjtu.edu.cn/zsgl/ytmgl/( 报名路径:点击申请报名编号 - 身份证号注册后填写报名材料后提交,申请工程硕博专项直硕报名的同学,专项计划选择工程硕博专项(不确定报考专业,可以先点击下面 B 项链接查看对应“专业”对应“联培单位”对应“导师”信息)。

B、工程硕博专项志愿填报(必填):完成系统报名后,填报工程硕博专项的同学必须填报专项志愿,可最多填报 3 个志愿)(A 项报名系统填报意向以第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链接如下:https://wj.sjtu.edu.cn/q/7j3F85WD。

3、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生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上在线验证并下载;

(4)本科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

(7)个人简历;

(8)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专利及奖状、各类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

说明: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姓名 + 本科学校名称”为文件名一起上传在报名问卷中。

4、选拔流程

(1)初审: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以及专项的招生计划,确定初审通过者。初审通过者可参加之后的复试环节。初审结果可在招生系统查阅,并发送邮件和短信提醒入围学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2)学生反馈:初审通过的同学,须按邮件要求反馈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反馈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3)考核安排:复试方式为面试选拔,在交大闵行校区进行,初步拟定为 9月 17日,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2、费标准可查阅我校财务计划处网页:通知公告 - 信息公开 - 上海交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4、本通知由航空航天学院解释,如有与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和学校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021-34206631 (李老师)

联系邮箱:xinli@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800 号航空航天学院 A212 室

航空航天学院

2026年 9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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