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7年研究生(含博士)工作方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法学03,法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工作小组组长:泮伟江、周友军

工作小组副组长:邹沛东

工作小组成员:初殿清、周学峰、吉冠浩、王江

工作小组秘书:宋亚欣

二、拟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名额

030101法学理论

全日制

030102法律史

全日制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全日制

030104刑法学

全日制

030105民商法学

全日制

030106诉讼法学

全日制

030107经济法学

全日制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030109国际法学

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

0351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035102法律(法学)

11

全日制

学术学位博士

030101法学理论

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全日制

030106诉讼法学

全日制

注意:1.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能根据报名复试情况等予以调整,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所有考生仅允许填报一种学位层次一个专业。

2.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报考035102法律(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考生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也可申请)。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6.满足北航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7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

四、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7年研究生(含博士)申请表》(见附件一)。

(2)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加盖所在学院(或者学校)公章的本人排名证明及推免资格证明。

(5)其他能证明个人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如有)。

(6)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扫描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7)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见附件二),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8)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三)。

(9)考生本人签署的《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7年研究生(含博士)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四)。

(10)若拟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请务必提前联系意向导师,意向导师同意申请后再提交申请材料),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五)。

若以上某项材料暂无法按要求提供,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手写承诺书,签字保证后续可及时补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2.申请方式

(1)请考生将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须已按要求完成签字或盖章)按1-10的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B),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报考学位层次-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

(2) 考生于即日起至9月 15日中午 12 :00,考生应扫描下图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写信息并上传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报名链接:https://f.wps.cn/g/Sor2cxA7/,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学院概不受理。

请考生确保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可靠,无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务必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勿提供虚假材料。原则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提交一次报名 信息,请考生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确保上传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一致,因填报错误、不一致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 复试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对申请者各项材料(包括考生现实表现、身体健康情况说明等)进行审核,并据此形成审核结论,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于9月17日左右在我院官网公布。

2.复试时间初定2026年9月20-22日(含现场报到和基本情况问卷填答),复试具体安排等请随时关注法学院网站或邮件通知;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7年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3.复试时申请者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者,已支付的费用不退。具体缴费方式将在9月20日之前通过邮件通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4.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学院按专业组织复试专家组,考察申请者的外语口语和阅读能力(100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逻辑分析能力与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每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不包含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同时,在复试过程中,结合本人现实表现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但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申请攻读硕士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结合各专业拟招生名额,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拟录取;申请攻读博士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拟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中“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如已被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放弃拟录取,可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中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申请者不予拟录取。

(三)拟录取

1.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于9月23日左右在学院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上级及我院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我院公布的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推免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5.我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推免接收工作,请关注后续通知。

五、其它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或2027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在推免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或存在学术不端、科研造假等行为。

(4)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

2.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和邮箱发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3.拟录取的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学院通过邮箱和联系电话开展研究生推免的咨询工作。邮箱:bhfxyyz@126.com,电话:010-82316137。

5.申诉、投诉、监督联系人:宋老师,邮箱:songyaxin@buaa.edu.cn。

6.本方案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北航法学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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