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面试工作方案-法学院
法学,法律,知识产权
为维护公平竞争,保证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类别、学科(专业)、条件
(一)接收类别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招生单位:法学院 代码:004
030100
10
035101
12
035102
12
035400
注:名额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小幅调整。
(三)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
1.推免资格: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网上注册:自9月18日起,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
3.网上报名:自9月21日9:00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填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4.复试通知:自9月22日8:00起,我校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确认后,按照我校各招生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复试。
5.发送待录取通知:自9月24日8:00起,我校向通过复试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注册、报名、发送通知时间节点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
三、考生参加面试须准备的材料
1.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
2.河南大学2027年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表;
3.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
4.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的原件(备查);
6.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四、资格审查、面试的组织工作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法学院面试工作组负责,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本方案第三部分“考生参加面试须准备的材料”中的1至6全部材料。
有意愿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及时将以上参加面试须准备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xyykb@henu.edu.cn,学院将提前进行材料初审。
(二)面试
通过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学院面试工作组按照面试考生的综合面试情况予以打分,拟录取依据面试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排名进行。
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1)面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进行。
(2)面试工作根据学生在系统中的报名情况分批进行,依据学生复试情况上报我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最后一批的面试工作定于2026年10月15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面试。
五、综合面试的考核范围
主要涉及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法学专业基础课程知识的综合考察。
拟接收法学硕士面试,由面试工作组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考生报考专业以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强化对其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拟接收法律硕士的面试,由面试工作组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拟接收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的面试,由面试工作组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六、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待录取名单,将学生综合面试情况上报我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4小时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不同意或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明伦街河南大学法学院112房间
电话:0371-22864222
邮箱:fxyykb@henu.edu.cn
联系人:古老师
河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