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 -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法学,法律,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学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3.能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各专业接收专业说明如下:
(1)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①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接收。
②公共管理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2)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①法律硕士(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②法律硕士(非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③社会工作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3)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①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②参与撰写相关著作并署名者;
③在本科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学术类或科研类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④获得专利授权的。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硕士研究生
030100
120400
035101
035102
035200
13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核,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复试专家组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并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考核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正式报名与复试
1.9月21日9:00,推免生开始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原则上,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2日9:00。
2.推免服务系统该环节开启后,学院开始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9月23日,学院分批组织复试,开展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包括考生自述、专家提问等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科学素养等。复试小组由学院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预计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方式以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录取
1.在推免服务系统该环节开启后,学院开始发放待录取通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向参加复试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2.在推免服务系统该环节开启后,考生开始确认待录取通知。学院按照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时间顺序确定接收名单,额满为止。逾期未确认的,不再保留拟录取名额。
3.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经学院电话联系确认后,学院可按规定撤回相应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4.待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余额,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从已参加复试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依次补录。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程序。
2.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推免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电子邮箱使用正常。
3.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4.考生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及报名费缴纳。
5.考生须在推免工作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并按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6.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859235
监督电话:027-87658406
地 址: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902室
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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