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7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预通知
全部专业
浙江工业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招生计划
2027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总体招收推免生数量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全日制专业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
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
具体请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接收专业
2027年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请参考“2027年各学院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分直博和硕士两页)”(2027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以推免服务系统中为准),最终确认录取的专业以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为准。
申请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7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 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 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攻读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陈述)1份;
2.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3. 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6. 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如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可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 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三)
申请程序
1. 注册
9月18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注册。
2. 报名
(1)暂定9月21日起(具体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布信息为准)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2)暂定9月22日-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3)暂定9月24日-10月18日招生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且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道合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各学院应当在综合考核前在本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学院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等。具体流程如下:
1. 学院组织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提交申请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 学院制定本单位材料审核的工作方案。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 申请材料审核后,各学院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参加复试。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 根据考核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详见各学院招生网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面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待录取与公示
招生学院自行组织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奖励资助
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评。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5. 学校纪委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6. 其他未尽事宜,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正式通知)以及相应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7. 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8.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申诉方式
考生对推免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7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委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附件1:2027年各学院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分直博和硕士两页).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附件3: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专家推荐信(仅限直博生提交).doc
附件5: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2027推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