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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 等 文件精神,制定《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7年接收 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作为接收校内外优秀本科 应届 毕业生免试攻读 新能源与材料 学院研究生的工作依据。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 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者,可优先录取;

6. 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接收专业

1. 我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

(1) 学术学位硕士: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学术学位硕士:0805J4 氢能科学与工程

(3) 学术学位硕士:0805J8 储能科学与工程

(4) 专业学位硕士:085601 材料工程

2. 我院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专业:

(1) 学术学位博士: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学术学位博士:0805J4 氢能科学与工程

(3) 学术学位博士:0805J8 储能科学与工程

3. 我院推免生接收专业请查看《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以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4. 专业目录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和专业目录,登录我院官网查看推免生接收办法,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向我院提交 申请材料,并参加复试。

2. 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3. 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只有在接受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才能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

推免生完成报名后,须向 我院及时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 我院 组织的复试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模板见附件 1);

2. 《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2),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清晰,且扫描在同一页上;

4. 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5. 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国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

6. 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获批的专利等;

7. 报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

8. 直博生还须提交个人陈述(附件 4)和专家推荐信 2 份(附件 5)。

9.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10. 在校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获奖证书 原件 及 复印件。

请考生严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材料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6)要求的格式将各项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 PDF 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学院 _ 报考专业 _ 考生姓名 _ 联系电话”,发送至 709952755@qq.com。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申请材料审核和复试

1. 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供的“《西南石油大学 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材料汇总表》”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我院将依据材料 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

复试前,我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参加进入下一轮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网址:https://www.swpu.edu.cn/cly/rcpy/yjsjy.htm),并通过 QQ 群(群号:1102589622)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2. 复试

(1)复试方式

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

面试专家组成员将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打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三部分。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能力考核

①学术型硕士重点考查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型硕士重点考查在本领域的专业实践能力、创作实践能力等。

③直博生重点考查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考生以学术答辩形式重点介绍一项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或本人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并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本科成绩、科研或实践经历、个人陈述等,通过交流问答等形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查。

3) 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其中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占比 70%,外语能力考核占比 30%。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复试成绩 = 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70%+ 外语能力考核成绩× 30%

(4) 复试时间

以学院推免生咨询 QQ 群(群号码:1102589622)公布的为准。

六、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

1. 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

(1)材料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直博生、硕士推免生,以及材料工程所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

(2)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 20000 元 / 生。

(3)材料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以及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 15000 元 / 人。

2. 学院为推免生配套 7000 元的创新基金(学生为项目负责人)。

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直博生和招生章程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 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5. 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6. 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计财处、党委 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计财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七、录取

1. 推免研究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前(新生入学报到当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直博生还应取得学位证。

(3)体检不合格。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完成复试过程的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环节缺考,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复试组织机构

1. 复试工作 领导 小组:

组长:王平,武元鹏

副组长:张维

成员:李星,周培山,黄本生,章文峰,于姗,向东

秘书:彭巧丽

秘书 联系电话:028-8303 7955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长:武元鹏

成员:于姗,刘开强,彭巧丽

3. 监督小组 :

组长:张维

成员:马柱,刘丽

联系电话:028-8303 7402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83037955;联系人:彭老师

地址:明德楼 B516

学院 2027年接收推免生 qq群(群号:1102589622)

十、其他说明

1. 考生必须保证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36 号令)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拟录取考生如在 2027年 9月报到前发现有违纪作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 本办法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之处,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5. 我院 2027年推免生咨询 QQ 群:1102589622,请推免生务必实名加入群聊。

6. 我院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swpu.edu.cn/cly/rcpy/yjsjy.htm

十一、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 新能源与材料 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新能源与材料 学院

20 26 年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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