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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英语

1外国语学院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为做好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接收专业及名额接收专业应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专业跨度较大,须出示已修所报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具体接收专业包括:类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学术学位0502外国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10(英语6、俄语3、日语1)专业学位055101英语笔译12055102英语口译2055103俄语笔译5055105日语笔译3二、面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一)学院面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浩然成员:赵婷廷、张建科、韩淑芹、徐小雁、周瑞平、任迎春(二)学院面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朱惠平成员:卢志同、王新博、梅琳、解忠刚举报电话:0532-86983435举报邮箱:sfs@upc.edu.cn(三)学院面试录取工作保障小组:组长:刘淑艳成员:张亮、刘文菁、王敏、王亚男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按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2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五)学业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认定的A、B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中国家级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或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CSCD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

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或持有CATTI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学生。

四、接收程序(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于9月16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http://upc.yanzhao.edu.cn/kspt)。

申请者需加入学院接收推免工作QQ群,群号:339788596(仅限接收通知)。学院根据推免预报名系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复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在QQ群内通知。复试通过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规定时间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1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综合考核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2日8:00开通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功能。

(1)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3人,一般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初步对推免生专业排名、专业四级成绩(日语可提供国际日语能力考试N1成绩)、英语四六级成绩、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独立打分,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面试。研究生院与学院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学院审核通过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

3(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考核: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限额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没有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上报名,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的推免生,如已通过审核并同意复试,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限额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情况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学院根据复试批次和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服务系统将于9月24日8:00开通招生单位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9月24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参加入学体检。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所具有的推免资格证明。

(二)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取得成绩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宜(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由推荐高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我校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由我校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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