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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2027年接收推免生相关通知-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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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力度,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 2026〕1号) 文件 相关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 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审议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事项。

各招生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委员会,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 严格按照 实施细则开展招生工作。

研究生 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统筹管理学校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审核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录取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执行情况、统一审核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生 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 推免生 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

(二) 由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正式推荐,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tm)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 具有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 招生当年规定时间内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按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2. 已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 志愿的考生,使用计算机登录我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网址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当年相关通知。

3. 我校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为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或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应在报名时主动向我校报备,相关人员需 全程回避。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 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考生须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提交材料如下:

以下材料为必须提交材料。

(1) 学生证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以内);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湖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7)湖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打印,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8)报考 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如有以下材料请一并提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9)科研创新证明;

(10)重要奖项证书;

考生应确保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

(二)缴纳考核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考生需缴纳 综合考核费 10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缴费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

各招生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培养要求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当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包含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环节具体的流程和评分标准。各学院 应 在报名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材料审核

各招生学院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应明确招生当年审核标准、流程、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学院成立推免生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3人。专家应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各招生学院 应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确认面试 通知

我校 在考生报名后的 12小时内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 面试 通知,考生须在 12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 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 面试 资格。

(三)面试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当年面试方案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并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 发 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12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 自动 放弃。

六、录取

(一) 根据 接受待录取 考生 综合考核 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7日。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2.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

3.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要求;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存在舞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

6. 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和结果公平的考生;

7.体检不合格;

8.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三)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作废。

七、监督

(一) 信息公开

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名单、综合考核 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开。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二) 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 招生委员会 对 推免生招生 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追究制度。参与招生 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学校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 本校 推免,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 本校 推免,应主动 向学校 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 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 录取通知书

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通知书将在 已录取当 年统一发放。

(二) 学费及奖助学金

各专业 学费收取标准以 学校财务处公示 文件为准。

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6000元/ 人 / 年,按月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其他 奖学金发放标准按国家、湖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各培养单位助学金按各单位自定标准执行。

研究生 院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890083

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通知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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