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
根据《广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广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Part 01
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院2027年招生专业包含学术型硕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和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均可接收推免生。
10
艺术学
新闻与传播
17
戏剧与影视
13
Part 02
申请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 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名额,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 申请人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Part 03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及监督管理等。
(二)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初选)专家小组。材料审核(初选)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初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申请人报考材料进行复核与评价,形成材料审核(初选)成绩。
(三)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复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
(四)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察小组会同院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受理考生在推免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相关申诉事项。
Part 04
申请程序
(一)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过期不再受理。
(二) 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三) 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Part 05
考核形式和内容
接收推免生招生考核分为 材料审核(初选) 和 复试 两个环节。
(一)材料审核(初选)
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申请系统报名后,尽早于 10月16日前 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按如下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文档,以“申请专业(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9303011295@163.com):
1.《广州大学202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身份证、学生证;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推荐院校管理部门公章;
4.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等方面突出成绩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特别提示:申请人可在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https://yjsy.gzhu.edu.cn/info/1006/114381.htm,下载《广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材料审核(初选)专家小组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9月21日中午12点前在系统上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第一批次材料审核(初选)。
(二)复试
我院今年将多批次组织 线上面试,由各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Part 06
录取
学院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Part 07
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按规定时间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Part 08
奖励政策
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 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可根据接收专业 提前选择导师。
Part 09
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 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66790
(二) 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监察小组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020-3986679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文逸楼602A
邮政编码: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