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车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本直博生)的预报名通知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招生专业(一)硕士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码 研究方向名称 080200 机械工程 01 车辆理论与无人系统 02 智能电动车辆与交能融合 03 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 05 具身机电系统与智能交互 06 激光制造与增材制造 0802J1 工业与系统工程 01 知识工程与产品创新设计 02 生产与服务系统工程 03 人因与可靠性工程 04 工业系统建模与仿真 0802J2 光机电微纳制造 01 激光微/纳制造理论与应用 02 微/纳检测技术 03 微系统设计、制造与集成 04 微/纳光电器件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1 立体交通智能动力及工程 02 先进动力能量转化与热物理 03 流体动力与推进系统工程 0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5 先进能源与环境工程 06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J1 机电储能科学与工程 01 高集成度储能系统 085501 机械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502 车辆工程 01 车辆总体底盘方向 02 车辆能源与动力方向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802 动力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9901 碳中和技术与管理 02 新能源动力技术与智能交通 089902 智能电动车辆 01 智能电动车辆设计与控制 02 飞行汽车与多域机动技术 03 智能驾驶与网联技术 04 智慧动力与绿色能源 05 车辆电动化理论与技术 06 智能电动车辆运用工程 089903 低空技术与工程 05 低空立体交通工程(二) 本直博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码 研究方向名称 080200 机械工程 01 车辆理论与无人系统 02 智能电动车辆与交能融合 03 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 05 具身机电系统与智能交互 06 激光制造与增材制造 0802J2 光机电微纳制造 01 激光微/纳制造理论与应用 02 微/纳检测技术 04 微/纳光电器件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1 立体交通智能动力及工程 02 先进动力能量转化与热物理 03 流体动力与推进系统工程 0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5 先进能源与环境工程 06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5501 机械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502 车辆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802 动力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9901 碳中和技术与管理 02 新能源动力技术与智能交通 089902 智能电动车辆 01 智能电动车辆设计与控制 02 飞行汽车与多域机动技术 03 智能驾驶与网联技术 04 智慧动力与绿色能源 05 车辆电动化理论与技术 06 智能电动车辆运用工程 089903 低空技术与工程 05 低空立体交通工程 三、预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即日起至9月10日17:00,所有考生(包括本校考生)在电脑端浏览器打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yz.bit.edu.cn/yzbm/logon),填报预推免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并按照网站要求整理成PDF文件上传,逾期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报名无效。
2.学院各专业方向收到预推免报名信息表后会进行审核筛选,并通知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复试。
3.报名提交材料:(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试时出示原件)。(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本科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一份。(4)英语证书复印件一份。(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5)其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证书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6)除上述材料,申请本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北京理工大学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一式两份(推荐人须是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复试组,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四、预推免复试安排(一)复试形式 线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各系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手机和电子邮箱,保持手机畅通。
(二)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等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水平、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等。
(三)录取原则 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待录取推免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五、其它
1.我校将于 2027年4-5月 对拟录取推免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寄送学生档案调档函,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协议。请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2)提供的材料、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3)录取当年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