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教育学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7年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推免拟招生层次、专业、人数、申请条件
(一)拟招生层次、专业、人数
040101
教育学原理(01教育学原理)
12
硕士生
040101
教育学原理(02农村教育)
11
硕士生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0
硕士生
040103
教育史
硕士生
040104
比较教育学
10
硕士生
040105
学前教育学
硕士生
040106
高等教育学
硕士生
0401Z2
教师教育
硕士生
0401Z4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
硕士生
045115
小学教育
36
硕士生
045118
学前教育
16
硕士生
0471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考生申请条件
1. 已获得所在院校推免资格的2023级优秀本科生(即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任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注:2027年推免招生实际专业、申请条件以《东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东北师范大学2027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今年9月下旬发布,请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为准。拟招生人数目前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
1.拟申请本单位2027年推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须于9月9日12:00至9月14日12:00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ybm,以下简称“学校系统”)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单位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产生的不能考核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提前准备并在报名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系统对应项中:
(1)近期1寸、免冠、彩色、竖版、证件照。(必传,上传至“证件照”项)
(2)有效居民身份证。(必传,上传至“身份证”项)
(3)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必传,上传至“成绩单”项)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上传至“外语水平等级考试佐证材料”项)
(5)高水平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如有,上传至“高水平专业竞赛获奖情况佐证材料”项)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传)
(7)《东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必传)
(8)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仅限直博生必传)
a.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b.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9)其他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如有)
上述(6)(7)(8)(9)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佐证材料”。
三、综合考核
(一) 材料审核
报名截止后,本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确定后续考核名单,预计于9月16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考生应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参加后续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
(二)考核形式、环节
本单位综合考核后续环节采取远程形式(腾讯会议),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考核流程、日程
预计于2026年9月19日前后进行综合考核(以实际通知为准),详细安排另行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考核现场,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单位将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
(四) 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院部将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分专业或分类型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2.已在学校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3.未在学校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如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报考院部将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再次组织综合考核。
五、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5098033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5098430,电子邮箱:liangrh610@nenu.edu.cn
教育学部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