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学部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方案-法学学部
法学,纪检监察学,法律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部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湘潭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要求,现就我部关于招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李仕春
副主任:陈双喜、穆远征
成员:易立峰、刘友华、李喜莲、连光阳、肖峰、黎益君
职责:全面负责学部的推免综合考核、录取等工作。
2、学科专业推免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李仕春
成员:穆远征、李蓉、吴勇、李喜莲、刘友华、肖伟志、连光阳、黄明儒、李俊强、蔡高强、张小虎、李云霖、胡军辉、王霞、文禹衡、张义清、廉睿
职责:具体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
3、学部推免监督小组
组长:陈双喜
成员:连光阳、肖峰、邹琳、张立平、张永江
职责:负责学部推免综合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申请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且知识产权法务方向、数据法法务方向的本科专业代码必须是为07、08开头的专业。
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1-3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奖助学金
(一)硕士推免生
030100
法学
01法学理论
02法律史学
03宪法学
04行政法学
05刑法学
06民商法学
07诉讼法学
08经济法学
0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涉外法治
12信用法学
030800
纪检监察学
01纪检监察理论、02监察法学、03党的纪律学、04廉政学
12
035102
法律(法学)
01行政法与立法法务
20
02民商事法务
16
03刑事法务
04信用法务
05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务
11
06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法务
1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1知识产权法务
11
02数据法法务
03非洲法法务
(二)直博生
030100
法学
030800
纪检监察学
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
(三)奖助政策
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1日—9月11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请报名的同学加入我部2027推免QQ群:“湘潭大学法学学部2027推免QQ群”,群号871914124,同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联系。
我部将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再确定考核名单,组织面试,安排以我部通知为准。
2、9月21日9:00开始,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按照预报名拟招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招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未在“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的同学,9月21日9:00开始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部将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我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学部研招办公室联系。具体安排以我部的通知为准。
未预报名的同学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1),申请 直博生须另 提供 2份《专家推荐书》(附件2),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撰写推荐意见并签名;
4、科研创新证明: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招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
以上扫描版材料请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的2天内发送至 2169459720 @ qq.com 邮箱,备注:姓名-湘潭大学2027年推免生材料。未按时发送的考生将影响材料审核以及后续复试。
五、综合考核及录取
1、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部将视情况进行分批次复试,第一批复试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后续批次复试时间以学部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采用线下的方式,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知识背景、对学科的认识、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面试成绩(满分100),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后学部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部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再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我部推免生招收工作由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部推免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我校将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部进行联系。
5、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推免生体检工作在确认拟录取后进行,具体以学部通知为准。
6、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直博生的导师由学部根据考生意愿及学部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学部研招办)
监督电话:0731-58293859(学部推免监督小组)
0731-58292051(校研招办)
0731-58292015(校纪委)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学部研究生!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