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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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 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 21 个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4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6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6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2 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4 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6 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 19 位。建校 80 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U-G-S”教师教育新模式、面向造就卓越教师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新模式、着眼“未来教育家”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等改革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 21 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 10 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4 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6 项。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 2027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推免硕士生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不当行为。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 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

7.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 7 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招生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直博生条件

在满足“推免硕士生条件”前 7 点基础上,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招生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申请条件以《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今年 9月下旬发布)为准。

二、报名

(一) 学校系统

1.9月 8日起,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 20 27 年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ybm,以下简称“学校系统”)完成报名。

2.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产生的不能考核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须按照目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学校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4. 学校系统中的学科专业仅供当前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今年 9月下旬发布)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信息为准。

5. 学校系统中具体招生院部、专业的报名开始和结束时间由招生院部自行设定,以系统填报须知页面公布为准。

6.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并提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已报考院部报名开通期间,考生可在学校系统中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每次点击修改后务必重新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则表明信息修改成功,否则系统会保留“未提交”状态。

7. 申请直博生者在“招生类型”一项选择“直博生”,其他考生均选择“硕士”。

8. 申请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者在“专项计划”一项选择“国优计划”(详见【2026年9月10日更新】 《东北师范大学2027年“国优计划”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其他考生均选择“无”。

9. 考生须提前准备并按招生院部要求在报名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系统对应项中:

(1)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竖版、证件照。(必传,上传至“证件照”项)

(2)有效居民身份证。(必传,上传至“身份证”项)

(3)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必传,上传至“成绩单”项)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上传至“外语水平等级考试佐证材料”项)

(5)高水平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如有,上传至“高水平专业竞赛获奖情况佐证材料”项)

(6)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传)

(7) 《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点击下载)。(必传)

(8) 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仅限直博生必传)

a. 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 专家推荐信(点击下载),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b. 个人陈述(点击下载),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9)其他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如有)

(10)招生院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上述(6)(7)(8)(9)(10)材料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佐证材料”。

(二)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1.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具体开通时间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时间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登录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2. 已在学校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须在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中报名。未经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3. 未在学校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如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中报名。报考院部将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再次组织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1. 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筛选进入后续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录取。

2. 考核具体时间、形式、内容、流程等由各招生院部自定。考生应按报考院部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

3. 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的具体考核要求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4. 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的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四、录取

1. 我校将在 10月 9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推免生正式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资格。

2. 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任何形式的接收函,预计将于 2027年 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3. 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五、报考类别、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一) 报考类别 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录取后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具体另行通知)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二)学制、收费标准

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 万元 / 生。

收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 (本方案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从 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硕师计划”等推免接收参照此办法执行。“非全日制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即将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 2027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等),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另行报名。

(三)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考核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考核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报名等相关工作。(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

(六)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部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若 2027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 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东师研招”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

邮箱:yzb@nenu.edu.cn

“东师研招”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二)关于申请、接收专业、课程、导师信息、跨学科判定、考核程序的具体问题请咨询 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

(三)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 学籍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 学制及培养环节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9602;

3. 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4. 学位授予相关问题请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5. 学费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6. 就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四)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jw.nenu.edu.cn/)公布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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