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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管理学部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会计,旅游管理,审计

为切实做好管理学部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最新文件有关精神,结合管理学部实际情况,现发布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我校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与材料要求

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填报志愿。

我校接受推免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申请。

2.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电子版,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复试时审查:

(1)身份证(正反面);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政审表》,由申请人所在党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红章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5)本科阶段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6)CET4或CET6合格证书;

(7)获奖证书(如有)各一份;

(8)本科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证明材料(须加盖本校推荐工作负责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以上材料电子版均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于2026年9月25日前,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stuhuel.molstone.cn/),选择“推免生预报名”,点击登录信息栏下方的“注册”,选择推免生预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选择“新增推免生预报名志愿”,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及上传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复试资格。仅提交审核材料,未在“研招网”进行报名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

三、考核与录取

1.报名截止后,学部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复试资格评定,并依据招生名额和资格评定成绩给予考生复试资格。未及时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复试考核时间拟定为2026年9月28日,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

线上复试通过学部指定网络平台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具备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稳定网络环境及独立复试空间,具体平台及操作指引另行通知。

3.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面试)×7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30%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发送拟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在24小时内回复是否接受拟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有关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生均拨款、学费标准、奖助政策、新生管理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及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监督及管理

我校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对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一经发现、核实后,立即取消推免生复试、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推免招生咨询电话:

学硕:张老师0371-86153590,邮箱:glxbyjs@huel.edu.cn;

专硕:王老师0371-63522368,邮箱:11683927@qq.com。

七、其他

1.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网站通知,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或学校政策为准。若相关文件、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学部将及时调整并公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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