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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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教育部本年度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2027年我院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院拟招收推免 生187人,其中学术学位直博生66人。中物院可使用教育部下达的“国防科工单位推荐免试补偿计划”(以下简称补偿指标)接收推免生100名,具体分配高校见附件1。
二、招收条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系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 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 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申请直博者,要求学习成绩列专业前茅;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中物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6. 获得所在学校推免名额,其中申请补偿指标的推免生应满足相关高校推荐办法的基本资格条件;
7. 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或通过我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三、招生录取
(一)报名(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我院补偿指标的学生在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完成缴费。
2.规定时间内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招生代码为“82817”,单位名称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应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内容涵盖推免生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研究计划等。推免生应独立完成,中英文写作均可,1500字左右;
(5)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7)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推免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
(8)申请直博生的,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详见《中物院直博生提交专家推荐信流程》,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923)。
2.推免生应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格审查: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对推免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组织成立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推免生的材料评审并进行评分。培养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按比例划定复试资格名单。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各培养单位版块公示。
(三)复试
1.我院依据推免生资格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答复。
2.复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包括通知推免生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 要求等。
3.复试主要对推免生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进行考核。复试一 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每名推免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直博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察推免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对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推免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 推免生应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完成录取工作。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27年6月下旬寄发。
四、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推免生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录取信息的公开公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 在2027年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处分的;
3. 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4. 入学体检不合格的。
(三)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北京市新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物院研究生院。
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学校代码:82817
联系部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8号楼中物院研究生院A228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56989369 张老师
传真:010-56989367
电子邮箱:yzb@gscaep.ac.cn
监督电话:010-56989436
中物院官网网址:
https://gscaep.ac.cn/
中物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zsxx.gscaep.ac.cn/
附件:
1. 附件1.2027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补偿指标分配表.pdf
2. 附件2.中物院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