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
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部分专业招收本科直博生,具体专业请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阅。
二、报名程序
1. 推免生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yjs.suda.edu.cn),在“招生栏目”中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预报名”进行注册、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为准)。特别提醒:该系统是研究生院录取环节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不是教务处推荐环节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请不要混淆!
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打印的推免申请表并本人签字。
(2)直博生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一),申请推免硕士生不用提交推荐信。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期间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和本专业排名证明(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所有推免生(包括前期已在我校“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预报名的考生)务必登录教育部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三、复试与录取
1. 复试考核。根据材料审核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等考核。
(2)复试形式与安排
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9月起每周动态审核、滚动面试,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2. 录取工作。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参加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获得推免资格且复试考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分别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四、其他事项
1. 推荐免试生占原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占我校2027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硕博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 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招生动态栏。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 联系部门:苏州大学商学院
2. 联系电话:0512-67162396
3. 电子邮箱:sdsxyyjsfs@163.com
商学院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