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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_研究生招生_招生就业_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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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特制定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二、报考 条件

护理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1100)、护理专业学位(105400)限招护理学类专业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要求在75分及以上。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

三、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普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方为有效。

(一)时间安排

1. 9月18日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查看本人推免资格并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2. 9月21日9:00-14:00,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3. 9月21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院指定邮箱 hlxykyk@163.com。

4. 9月21日17:00公布材料审核合格且进入复试面试的学生名单。

5. 9月22日9:00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申请合格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学院拟于9月23日举行复试)。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将会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复试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学院联系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复试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次推免生复试资格。

在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再进行复试。

(二)申请人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见附件1),需加盖党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成绩单应能体现考生在所在专业的成绩排名)。

④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⑥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⑦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为何报考相关专业、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⑧其他证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如材料较多请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⑨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报考意向表(见附件2)特别提示:若有超过一个意向导师,须在同一招生方向内选择。

⑩本人签名的推免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需手写签名,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JPG格式或PDF格式)和纸质版均需提交,其中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报考学院+学位类型”(如:李四1234护理学院专业学位)。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本科院校—学硕/专硕—电话”。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9月21日 下 午1 6 :00前将 发送至指定邮箱:hlxykyk@163.com。全部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复试当天提交学院。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纸质版原件与电子版材料一致,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三)申请 材料审核

材料归集阶段:学院将统一归集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逐一开展完整性初筛。凡材料不齐全者,学院会电话联系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及期限;逾期未补或补正仍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考生须在提交材料时签署《推免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有效;未签署或材料补正未完成前,不得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复核阶段:学院将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逐一核验,通过官方数据库查询论文收录情况、赛事官方公示名单等方式确认材料真实性。

结果审定阶段‌:所有材料核验完成后,学院将对材料审核合格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考生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提交复核申请,写明本人身份信息、异议事项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复核工作,并于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确属失误的则及时更正。

(四) 复试 相关安排

1.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4号楼401多功能室。

2. 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包括导师代表在内的5人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4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 复 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护理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三部分。

(1)护理专业综合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同时考核实践技能,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科学思维及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3)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基础护理学常见操作技能。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侧重考查专业兴趣、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侧重考察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侧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表现及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4. 复试要求

考生请自备护士服、护士帽、口罩、签字笔等。

5.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三部分得分组成。各单项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护理操作技能测试占30分;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护理操作技能占50分。

6. 总成绩 评定

考生总成绩=本科阶段综合成绩绩点(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其中,外校考生根据本科所在专业的成绩位次和专业总人数折算对应我校本科阶段综合成绩绩点计算。

(五)拟录取流程

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向学校研招办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同时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待录取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待录取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完成同批次录取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次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六)体检

学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7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学院。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奖助体系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等。

1. 我校接收的所有普通推免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直博研究生和九年制入学后即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每生每年13000元。

2. 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除转段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学业奖学金认定。

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助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五、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61800211,查询电话028-61800135。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督查小组反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 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 已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未尽事宜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docx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报考意向表

附件3: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 9月 18日

终审:护理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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