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通知

读清申请要求,把握每个关键节点。

返回资讯列表 →

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全部专业

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公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招生信息公开。

(三)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订本单位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和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及时审核推免生材料并组织安排综合考核,确保工作程序规范、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培养潜质。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外,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附件);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一)硕士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为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二)直博生:我校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在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仅接收校企联合全日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直博生。

直博生学制5年,执行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报考考生还需符合《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专业的报考要求。接收硕士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

(三)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35102)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具备推免资格的申请人于2026年9月21日9:00开始,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含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读研动机与研究规划等内容);

2.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TOEFL或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6.《诚信承诺书》;

7.其他有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8.《武汉科技大学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仅申请直博生时需提交,包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以PDF或图片格式(电子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网址https://yjszs.wust.edu.cn/ybm),具体提交材料及流程详见各培养单位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三)发送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各培养单位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复试根据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安排进行。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公示,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考核组织。复试考核一般为综合面试,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等方面内容。复试方式可为网络远程或线下现场,复试的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二)各培养单位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2027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具体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等方面,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及时公开。

(三)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单位提起申诉,培养单位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六、资助体系

01

国家资助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每生每年25000元。

02

学校资助

1.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分等级,每生每年10000元,高年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0元。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2.学校助学金:资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理工学科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其他学科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由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学校设有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03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铌钢”“濮耐”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04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生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相关政策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推免接收工作咨询

及申诉受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阶段的咨询、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纪检部门受理。

研究生院:027-68862830,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68862473

地址: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址:http://ysxy.wust.edu.cn/

研究生院邮箱:yz@wust.edu.cn

END

往期推荐

就业指南|研究生招聘信息第二周(9.14-9.18)

从这里出发 奔赴属于你的青春新篇章!

点击查收!新生报到指南!

这个通知适合你吗?30 分钟免费 1v1 定位
免费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