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
华南师范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 通知公告 - 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
2026-09-15 16:09:00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1
电路与系统
02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3
光电信息智能感知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0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报名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
(2)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能够体现外语水平的成绩证明;
(4)计算机水平证明,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能够体现计算机水平的成绩证明;
(5)学生证(正面,照片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各种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等,要求能够展现自身风采与综合素质的材料。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请将报名材料(1)电子excel文件,命名为“姓名+ 0 48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将(2)-(6)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本科学校名称+证明材料”(PDF 文件顺序为: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外语水平证明 3.计算机水平证明 4.学生证、身份证 5.其他证明材料);将excel文件和PDF 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拟报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考生姓名+本科学校”。
2. 预报名时 间:2026年 9月 15日 -9月18日15:00。
3. 预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上述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拟报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考生姓名+本科学校”为标题发送至邮箱:20221106@m.scnu.edu.cn。
申请学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学院将通过邮件查看报考信息并电话联系考生。
4. 学院发出复试通 知:学院复试秘书通过电话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5. 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6. 学生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 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6年9月20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 及 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 研究生院,经审核 后 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 研究生院,经 学校 招生委员会 审核 后 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 服务 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全脱产)硕士 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10 000元/生,获奖比例 1 0%,硕士二等奖每年 8 000元/生,获奖比例 3 0%,硕士三等奖每年 5 000元/生,获奖比例 6 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 信用 助学贷款。
7.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网站,其它二级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 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7-866 67962、0757-86637051
联系人 :张老师、包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微电子学院)
2026年 9月 15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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