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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理工

1/4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单位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

4.我院可接收物理类、化学类、电子类及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会认定的相关专业背景的申请人。

申请人应具备所申请研究生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选修课程及成绩,或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科研活动等材料,或与申请专业有关的论文、研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自己已达到申请专业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1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工程硕博士专项等专项申请流程及时间,以专项有关通知为准。

2.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2/43.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通过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1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各单位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相关志愿。

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4日14:00即时启动。

4.我单位将于9月24日8:00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请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1小时内完成确认(9月24日14:00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14:00为起始时间,9月24日14:00后收到通知的以收到通知时间为起始时间)。未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和个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如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请于复试报到时将以上材料交至现代工学院招生工作组。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3)。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本单位邮箱(nju_ceas@163.com)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本单位选拔。

2027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申请人须按本单位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9月12-14日复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复试形式:由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分组面试考核。

复试内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专业面试(120分)和英语能力面试(30分)。

3/4其中专业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表达能力等。

推免直博生的申请人须准备一个5分钟左右的PPT,介绍个人情况与特长,特别是与学术科研相关的内容。推免硕士生的申请人不需要准备PPT。

复试评分:专家考核小组依据面试考核结果,给出最终面试成绩(总分150分,合格11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出现同分的情况,以面试中“专业面试”分项成绩高者优先。

3.对于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会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不接收。

五、复试名单另行在学院官网公示。

六、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下简称“思品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本单位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宜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4/4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2027年将继续开展“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该奖学金面向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报考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入选者入学取得学籍后,将一次性获得20000元/人的奖学金。

具体申报要求与流程请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网址:https://yzb.nju.edu.cn/dc/74/c47865a842868/page.htm)查询,或请直接与我们联系咨询。

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W301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2196邮箱:zhangwenjia@nju.edu.cn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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