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预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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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 通知公告 -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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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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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5:45:00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 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本专业只招收本院卓越教师“4+2”专项计划推免生
060200
中国史
18
060300
世界史
10
065100
博物馆
10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20
学科教学(历史)(专项教育硕士)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学科教学(历史)(专项教育硕士)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定向地区届时以省级部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相关政策可参考往年文件,网址为 https://yz.scnu.edu.cn/a/20260305/667.html)。
三、报名申请程序
1. 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请 进入华南师范大学 2027年推免硕士招生系统 填写报名信息,链接如下:
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
最终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提交申请材料。将下列材料制作成 PDF文件格式,按照要求上传到 2027年推免硕士招生系统上,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晚 23点55分。
4. 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邮件 或者电话 方式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5. 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考生本人收到的通知为准。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 及 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前 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 研究生院,经审核 后 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 研究生院,经 学校 招生委员会 审核 后 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 服务 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全脱产)硕士 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10 000元/生,获奖比例 1 0%,硕士二等奖每年 8 000元/生,获奖比例 3 0%,硕士三等奖每年 5 000元/生,获奖比例 6 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 信用 助学贷款。
7.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网站,其它二级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 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020-85216409
联系人 : 张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