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 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招生 专业及招生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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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推免 实际 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综合考核
1、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 2027年研究生招生 委员会(兼任复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学校要求,成立 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 专家组。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2、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 通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6/0915/c4270a345382/page.htm 执行。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申请 攻读研究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攻读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陈述) 1 份;
(2)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3)本科成绩单 1 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各 1 份;
(6) 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如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可提交相关证书、证明 等复印件;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 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用 A4 纸规格按照上述顺序打印装订,复试前上交。
申请者 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稿 pdf 文件(专家推荐 意见 除外),将所有文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用“姓名 + 申请专业”命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发送到 104396774 @ qq.com 邮箱,邮件主题:XXX 推免生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专业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复试总分 100 分,其中英语占 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各 占 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学生用英语回答所选问题,复试小组成员与学生进行英语对话。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内容涉及环境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的综合知识,主要 考查 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认知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 考查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 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5、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 报名 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 综合考核 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 综合考核 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 9月 23日下午 13:30 开始(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莫干山校区环境楼 B206 会议室。
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考生原则上须于 9月 22日上午 8 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且提交的材料已通过审核。
(2)后续批次复试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 的 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 的 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当年入学前 出现上述情况的,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 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 复试成绩公布两 周内采用顺丰寄达学院(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 999 号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戈老师,13385813097)。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申诉方式
咨询:戈 老师,0571-88813 527,104396774 @ qq.com,环境 楼 B 20 1,QQ 群 594753561
申诉:徐铖铖,0571-88813 52 9,xcc@zjut.edu.cn,环境 楼 B 20 7
备注: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 1:政审表(填写内容均须手写).pdf
附件 2:体检表.doc
附件 3:专家推荐书(直博生).doc
附件4:诚信复试承诺书(2027).docx
附件4:环境学院2027年博导名单及研究方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