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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6年预推免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免研究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专业、直博专业与导师

第三临床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第三临床学院2027年直博生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022

第三临床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2

骨外

周强

二、推免及直博复试安排

(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安排,我院于9月23日上午9点前未收到完整推免生及直博申请材料的考生,将不开展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第二批次将于10月8日根据推免及直博申请实际情况开展,第三批次将于10月13日根据生源情况开展,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时 间

工作内容

9月20日12:00前

考生上传复试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9月17日9点-9月20日12点)

9月21日12:00前

官网公布进入第一批复试的名单

9月24日14:30

完成第一批次线下面试复试

9月29日24:00前

第二批次考生上传复试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10月8日18:00前

官网公布进入第二批复试的名单

10月9日14:30

完成第二批次线下面试复试

10月13日12:00前

第三批次考生上传复试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10月13日16:00前

官网公布进入第三批复试的名单

10月15日14:30

完成第三批次线下面试复试

10月16日18:00前

院系公示录取名单

(二)推免工作要求与安排

1. 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经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2.推免生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院系、专业、研究方向(我院代码022“第三临床学院”),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推免直博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7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若因时间关系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学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刘老师:15223281517。

(三)直博工作要求与安排

1.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申请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经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2.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各院系收集申请者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直博)”。

(1)《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英语成绩证明(CET-6或TOEFL或雅思成绩单)

(8)《报考直博生专家推荐书》(直博生需提供;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申请导师不作为推荐专家;表中签名栏需手写,推荐人单位处需盖章);

(9)《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推免直博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选择学院、导师、专业(方向);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面试流程

1. 推免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测试(学硕)/临床技能测试(专硕):满分为30分,采用现场测试。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以及临床技能操作与案例分析等。

2. 直博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线下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20分)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40分)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临床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内容应有区别。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40分)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鼓励考生全英文汇报及答辩。

3. 复试当天安排与流程:

(1)复试前:当天11点,完成当天考核分组与专家抽签,随机考场复试面试专家,13点前考生到达指定备考考场,由专人查验考生身份与材料,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发放考号牌,查验并存放考生的手机及各类电子产品,保障考场内的考纪管理。

(2)复试中:14点半准时考试复试面试考核,由专人带领第一位考生进入考场,考场外安排专人,再次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进入考场,随机抽选考题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考生离开考场,在门口等待考试结果,再由专人带领前往等待区,休息等待,待整个专业考试结束后,复试秘书公布该专业复试考核录取名单与顺序,考生可领取个人材料与电子设备,离开。

(3)复试后:我院将在24小时内在医院官网公布考试结果与复试拟录取名单。

(四)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1.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名单

我院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本科GPA以及专业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指标为止。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各二级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上公布。

3.面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的;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按百分制计算),即不合格的;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四、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培养单位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再次组织复试。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科教部(研招办)、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招办:023-67167736;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附件202609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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