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博生)工作方案-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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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关于接收 2027年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 攻读 研究生
(含直博生) 工作 方案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 制定 本 方案。
一、招生专业
我中心 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推免报名平台中专业目录(含直博生) 为准。
二、工作程序
(一)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人 须为 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 已取得或预计能够取得 本科所在高校 2027年推 免生资格;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的,相关申请及拟录取资格无效。
3. 同等 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或在全国性重要专业竞赛中获奖的申请人。
4. 申请人须符合所在高校所在专业推免条件,获得所在高校的书面推荐证明,且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原则上须在本年级前 2 0%。
(二)考 生 报考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管理平台→“普通推免”( https://yjszs.bfsu.edu.cn/#/homeIndex );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 报名时间:2026年 9月 6日 至 9月 9日 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 资格 审核
申请人报名后,我中心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定,并于 9月 10日在中心网站公布准考名单。
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生网报系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请人在本科就读高校同年级所有该专业的学生总人数中的排名)”等,须与资格审核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也须与 9月底本科学校向教育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考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四) 考试形式及要求
推免复试时间定于 2026年 9月 13至 14日。资格审核通过的 考生 应按时 参加考试,包括 面试、笔试。
1. 现场资格审核
(1) 时间:2026年 9月 13日(周 日) 上午 7:3 0 - 8:0 0
(2) 地点:后续安排见中心网站通知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学生证原件;
(3)第 1-5 学期成绩单(由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原件;
(4)推免综合排名证明(由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6)推免资格证明原件;
(7)政审表(已签字盖章)原件;
(8)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原件;
(9)外语水平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报考 直博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审核并提交 下列材料 原件:
(1)个人陈述;
(2)研究计划书;
(3)两封专家推荐信。
2. 面试
(1) 时间:2026年 9月 13日(周 日) 8:00 - 1 7:00
(2)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内大厦 3 号楼 307、308
(3) 候考地点:后续安排见中心网站通知
3. 笔试
(1) 时间:2026年 9月 14日(周 一) 上午 9:00 - 11:0 0
(2) 地点:后续安排见中心网站通知
(3) 笔试要求:
① 考生入场 应 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缺一不可),监考人员按准考名单核对考生本人及证件,考生须在名单后签字;
② 考生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不得进入笔试考场,笔试资格无效;
③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除文具外的其它个人物品在考场前 / 后集中存放,手机电源及铃声必须关闭,否则以作弊论处。
4. 考试办法
推免考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语言能 力 和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
总成绩(百分制)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说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 接收录取
申请人 须登 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网址 : 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考生在接收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方 视为 完成拟录取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 7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入学前 须接受资格复审。有下列 情形 之一 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未 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在申请、复试或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或其他严重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行为;不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入学后发现上述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学籍。
三、咨询及申诉渠道
1.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信息公示网址:https://sinotefl.bfsu.edu.cn/
2.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10-88816 612;
3.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881 6562、010-8881 6246;
4.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四、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中心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本方案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所有。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 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