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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复试安排-重庆医科大附属儿童医院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护理,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各考生: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为顺利开展儿科学院 2027年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类型

(一)推免生

(二)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符合《重庆医科大学二 O 二 七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 5+3 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直博生:符合《重庆医科大学二 O 二 七 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条件。

三、可 接收推免生 和 直博生导师

详见 附件 1-1和附件1-2。医学技术方向的导师具体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四、考生报名及 提交材料

(一) 提交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参加资格初审。

考生将以下1-10项 报 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 申请专业代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后4位 - 推免 /直博 命名),邮件主题为 申请专业代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后4位 - 推免 /直博,发送到院系指定邮箱。

邮箱:chcmuyjszs@163.com

截止时间:2026年9月 18日上午 09:00

1.《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1 )或《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2 );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附件3,表中签名栏需手写;需双面 打印且限2页;由考生所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是否合格”需填写);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近期开具并可扫描验审);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 英语成绩证明(CET-6 或 TOEFL 或雅思成绩单,直博生需提供);

8.《报考直博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直博生需提供;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 推荐,申请导师不作为推荐专家;表中签名栏需手写,推荐人单位处需盖章);

9.《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推免直博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表中签名栏需手写);

10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二)考生在学校报考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 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即报名材料学院初审通过的文档,内容需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以“申请专业代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后4位 - 推免 /直博”命名。提交时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三) 考生在国家系统上填报信息

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 统”填报志愿,学校发送复试、拟录取确认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入学时,学校将收取申请材料的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 请考生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 / 接受录取通知。

五、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采用现场方式开展 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 复试工作。

六、复试安排

9月18日上午9:00前

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发送邮件)

9月17日17:00--9月21日09:00

考生在学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预计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

第一批次(直博生、推免生)

9月24日前

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9月24日前

考生现场复试,时间地点点对点通知(电话)

9月28日前

儿院官网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10月8日前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以学校、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第二批次(推免生)

10月9-11日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如有则开展,以后续通知为准)

10月13日前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以学校、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第三批次(推免生)

10月13-15日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如有则开展,以后续通知为准)

儿科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hcmu.com/yxjy/xwyyjsjy.htm

七、复试内容

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二 O 二 七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 5+3 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 及《重庆医科大学二 O 二 七 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

直博生参加复试考核时,需完成一份 PPT形式的学术汇报,汇报 时长不得超过 10分钟。

八、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 不符合报考条件;

3. 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 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 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 直博考生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7. 直博考生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8. 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复试成绩为依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院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复试成绩相同,以考生本科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九、接收导师确认

考生在拟录取后,由学院组织完成报考导师接收确认,具体见后续通知。

十、其他

如有疑问请工作时间予以咨询:023-63313221;非工作时间发送邮件到学院邮箱:chcmuyjszs@163.com

儿科学院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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