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植根于百年名校中,惠泽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悠久的艺术教育传统,确立了“发挥综合优势,崇尚人文精神,倡导艺术创新,培养一流人才”的办学理念,坚持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与艺术研究并重的办学思路,依托多学科的支撑,立足西南、面向全国,以创建国内综合大学一流艺术学院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为学院办学目标,耕耘不辍,各方面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已成为西部艺术教育、艺术研究和创作的重镇。2027年艺术学院接收推免生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来自高水平学校的学生。
二、接收专业
我校 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公布,请参照四川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查询网址:https://yz.scu.edu.cn/sszyml/index。各学科实际接收人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凡有意报考我院202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点击以下链接,完成预推免的报名工作:https://yz.scu.edu.cn/xly/login/,预推免网报截止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上午 8 :00。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学分绩点”一栏按百分制填写成绩。
2. 考生需交验材料(在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 https://yz.scu.edu.cn/xly的附件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学分绩点”一栏需标注百分制成绩。
硕士推免申请材料 自查表
1. 无模板,内容为提交材料目录
2. 成果按“论文-项目-获奖-专利”排序
3. 清单末请手写以下文字: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推免申请材料(含作品成果集)真实、有效、无误。如发现有任何虚假材料,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手写签名。日期。
学生证 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英语 四级、英语 六级、IELTS 和 TOFEL 成绩证明材料
本科 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成绩单 总成绩显示百分制成绩。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A4一页,包括个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五个方面内容。内容可打印或手写,不少于 500 字,文末手写签字。
申请人 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的复印件(2023年 9月 1日 — 2026年8月31日)
1. 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全文页。
2. 外文期刊 除论文复印件外,需提供由高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3. 发表论文当以 申请人 本人为第一或 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 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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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持、参与科研的复印件(2023年 9月 1日 — 2026年8月31日)
1. 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其他科研项目材料为立项或结项证书。
2. 参与科研材料原则上提供有参与人姓名的结项证书。
3. 如以立项证书为参与科研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主管科研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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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参加“挑战杯”“互联网+”以及本专业竞赛及展演、非本专业学科竞赛等情况 的 证书 复印件(2023年 9月 1日 — 2026年8月31日)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及以上。
2. “挑战杯”系列竞赛(含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及以上。
3. 本专业竞赛及展演(由政府或一级专业协会组织的项目):市级(校级)及以上。
4. 非本专业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和机器人大赛等)(团队排名前 3):省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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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2023年 9月 1日 —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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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2023年 9月 1日 — 2026年8月31日)
如参加各类文艺活动、荣誉称号、任职学生干部、作品集等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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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见通知附件。需本人手写签名。
备注:请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验证。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若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为 1个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3. 我院将在 2026年9月 10日左右将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资格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 学院 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复试安排于 9月 11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的复试安排。
4. 预计2026年9月下旬(具体以教育部发布正式通知为准),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028-85998393 028-85991685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 电话:028-85991673 028-85991679
邮箱:artjiwei@scu.edu.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收)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招生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9月5日
附件:四川大学 2027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