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法学,法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农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建农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3. 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申请免试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或者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6年9月21日。
(二)复试时间
2026年9月21日—10月15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批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及方式
1.申请者在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1)《福建农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1份;
(3)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1份;
(4)《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1份;
(5)以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作为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报名条件的,需上交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2.材料上交方式
(1)考生将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推免生-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fafuggyzb@163.com(此邮箱不接受咨询)。
(2)考生在复试当天上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注: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英文基础等能力。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 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 院 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83769605、83702953
学院监督电话:0591-83789324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y.fafu.edu.cn/ac/16/c3604a437270/page.htm
2. 福建农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doc
3.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