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理工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 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南通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 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拟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纺织科学与工程 8 名
服装设计与工程 2 名
纺织工程 2 名
最终名额以实际录取为准。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不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 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7 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CET-4 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或 CJT4 考试百分制成 绩达到 60 分 及以上;
7. 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
1. 复试形式和内容
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约 20 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
2. 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其它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五、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188、0513-85012189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 办法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