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法学,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
公共法律服务学院2027年招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实施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成立于2021年4月,是华东政法大学与司法部协同建设的全国首家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学院首创“公共法律服务学”新兴交叉法学二级学科,并依托司法部部校共建“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与数字治理研究基地”平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立法、市域法治、数字法律服务、纠纷化解、基层法治等多元课题项目研究;参与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立法、长三角G60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论证。2027年为华政公共法律服务学院二级学科“公共法律服务学”首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入学学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学院推免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面试工作。
二、招收推免生的专业
公共法律服务学(学术硕士)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的,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他语种(日语、法语、俄语、德语)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就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且是独著或第一、二作者。
四、招生名额
2027年学院设立的专业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5%。学院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
五、预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l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我校2027年接收校内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9月9日(周三)12时至9月15日(周二)12时。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完成预报名后,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以“推免生材料+姓名+学校”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2569@ecupl.edu.cn;
(三)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5.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12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六、复试事项及安排
(一)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lndex)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请考生在复试时间之前及时关注系统、邮件及短信,并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本细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到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英语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3.大学期间(1-6学期)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及复印件;
4.《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表上须有相关部门印章。暂无法提供该表的考生,请提交已获取推免生资格的证明,待正式面试或拟录取前补充提交该表);
5.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6.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7.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秘书提交第1、2项复印件和第4、5项原件;
3、6、7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安排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7日 8:30
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
(四)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
复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
七、录取工作
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拟于9月21日9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若教育部、学校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政策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电话:
021-57090309、
13641929275
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华政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华政公共法律服务学院2027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
2026年9月9日
(公共法律服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