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创建于1952年,时名“四川化学工业学院”,由国家整合当时的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华西大学、川南工专等十所高校的化工系科所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两所化工高等院校之一。当时的学术带头人是中国化工教育先驱张洪沅先生、张铨先生和徐僖先生等。70余年来,学院秉承“立足基础,面向工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我国化工科技人才培养、化工科技进步和化学工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国家布局在西部的重要化工高等教育基地和化工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办学底蕴深厚、学科体系健全。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化学与绿色化工”入选教育部首批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现有2个一级学科科学学位硕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5个专业学位工程硕博士招生领域: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

2027年化工学院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90余名,预计招收直博生30余名。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来自高水平学校的学生。

5.申请直博须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导师推荐,并达到外语水平:原则上应满足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以DOI号为准)。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公布,请参照四川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查询网址:https://yz.scu.edu.cn/sszyml/index。各学科实际接收人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三、申请、材料审核、复试、录取程序

1.凡有意报考我院202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点击以下链接,完成预推免的报名工作:https://yz.scu.edu.cn/xly/login/,预推免网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0:00。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考生需交验材料(在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https://yz.scu.edu.cn/xly的附件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推免排名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培养部门公章);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4)申请直博请加QQ群“2027川大化工直博报名群”,群号码:917519394,并及时在群里联系张老师。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直博。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务必在9月17日前,提交纸质版《四川大学2027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一);两份纸质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二)(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出具);纸质版《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附件三);和第2点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同时发送到邮箱:344349214@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导师-直博材料。

3.我院将将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在2026年9月15日左右确定复试资格名单,拟于9月19日进行复试。凡通过审核的均可参加我院的预推免复试,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加入“2027级川大化工预推免官方群”QQ群,群号:907954359,(该群需实名认证,认证方式“姓名-身份证后4位”)。具体复试安排将在官方qq群公布,请考生及时进群查收。考生须按照我院安排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预计2026年9月下旬(具体以教育部发布正式通知为准),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毛老师(申请硕士),张老师(申请直博)028-85401308。

六、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028-85408126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招生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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