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为了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组成的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同时成立系统操作、后勤保障、日常咨询、外出宣传等工作组,配合做好2027年推免生招收工作。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3.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1)推免生报名时间为9月7日8:00-9月14日23:00,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进行我院推免生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和复试组成。学院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3)复试(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线上形式,具体通知详见qq群(群号:575717977、975153476、740362503、811581559)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4)学院在下达的推免生接收名额范围内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考核纪律: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学校考核(考场)规则及《诚信考核承诺书》,考核期间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确定,已获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学校规定的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及重要奖项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支撑材料。申请人须仔细核对全部填报信息,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节点:
9月21日9:00开始填报志愿信息;
9月22日8:00学院开始发送复试通知,学生于12小时内完成复试确认;
9月24日8:00学院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9月24日14:00后学生开始确认拟录取通知,于4小时内完成拟录取流程。
注:其他未参加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
复试通过后,学院将发送接收通知,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确认接受与否,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统一公示。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六、奖学金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详情请查阅我校奖助金管理文件西交研〔2020〕132号。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7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咨询。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支教团、辅导员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监督邮箱:ist.yjs@xjtu.edu.cn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66519
联系人:韩老师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