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理工
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招生是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专门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途径,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学院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统筹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推免招生专业
(一)硕士招生专业
070300
学硕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专硕
材料与化工
085600
专硕
学科教学(化学)
045106
(二)直博生招生专业
070300
学博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参加科研、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
五、综合考核方式及要求
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 3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专家组。
考生申请材料包括:
1.《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单扫描件(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4.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6.其他证明或申请材料。
材料审核无误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名单。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按照 1-6顺序排序命名打包后发至邮箱shzuhxhgxy@163.com,同时将纸质签字盖章材料邮寄至: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办齐老师收,电话:0993-2055030。同时请加入学院推免招生录取QQ群(群号:723355480)。
(二)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 5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面试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后另行公布。面试考核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总分为 2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各占100分。
考核采取面试环节问答的方式进行,同时参照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化学化工学院 2027年推免招生面试考核工作统一于10月16日前完成。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
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石河子大学,石河子大学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石河子大学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在入学前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其他
学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有上述情况的也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备,学院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由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咨询渠道:
联系电话:0993-2055030
电子信箱:shzuhxhgxy@163.com
地 址: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逸夫楼 205室
申诉和举报渠道:
学校:
受理部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3-2058582;0993-2058588
电子信箱:yjs10759@163.com
地 址:石河子大学中区行政办公楼 501B室
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