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关于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直博)研究生的说明
地理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类型及专业
1. 招生类型:直博生
2. 招生专业:碳中和系统科学与治理
3. 招生方向:地球系统科学(地理学:陆地生态系统温室气体循环、碳中和与水环境研究、产业格局与碳减排政策)、低碳经济与碳管理(应用经济学:零碳与机器学习、自愿减排碳市场研究、低碳能源转化技术与评估)、气候治理(政治学:碳中和政策治理、AI 驱动的气候治理)
三、申请办法与流程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申报
2026年 9月 1日 10:00 至 8日 10: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网上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 纸版申请材料应包含以下项目:
(1)《北京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1 份;
(2)《北京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
(3)《北京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2 封,即需要 2 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手写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 套;
(6)外语水平证明 1 份(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 TOEFL 成绩,或 IELTS 成绩,或 GRE 成绩等);
(7)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上述第(1)、(2)、(3)项材料由申请人填报志愿后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网报信息如与打印版信息不一致,则视为不合格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如有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及后续复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我院将报请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按顺序用长尾夹左侧夹好,请勿用订书器装订) 装入自备的信封,信封正面请注明“XX (学生姓名)推荐免试申请资料”。
请使用 EMS 或顺丰速递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达截至时间为 2026年 9月 8日 16:00 【以寄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请将申请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98 号北大科技大厦 6 层碳中和研究院,研究生教务收,电话:010-62752816,邮编:100871
自送时间仅限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3.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复试说明
1. 复试形式:综合面试(线下)。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面试形式和考核内容:口试;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我院将通过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官网(https://www.aais.pku.edu.cn/)公布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复试资格,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中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密切关注我院相关通知。
五、录取工作
1. 待录取与公示
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的学生,需同时获得推荐学校的推免资格,否则其复试成绩无效。
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研究院有权撤销其录取资格。
我院不再另行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接收函。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官网、碳中和研究院官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院提出。
2. 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含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 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办公地址:北大科技大厦 6 层
咨询电话:(010) 62752816
电子邮件:pkuicn@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2026年 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