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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

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草学,植物,农业,林业,中药学,药学

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为吸引本校和其他单位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书记和院长任双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学科及学科方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推免招生专业

学院 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一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我院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招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1. 学术型硕士接收专业:

作物学(090100)

2. 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专业 :

农艺与种业(095131)作物方向(01)

中药(105600)

3. 直博生接收专业: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

作物遗传育种(090102)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0901Z1)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1. 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

2.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3. 直博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学业综合成绩)或综合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 10%。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分数);或雅思考试成绩 5.0 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 50 分及以上。

(4)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 1)。

四、申请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 本科所在学校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 《甘肃农业大学 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

4. 《诚信承诺书》(附件 3)(须本人签名);

5. 《甘肃农业大学 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 4);

6.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8. 书面推荐意见(直博生);

9. 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综合考核与录取

1.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缴费等进行注册。

2. 2026年 9月 21日至 10月 18日,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收到我院通知的考生将申请材料在综合考核时报农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我院报考条件者,不予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硕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综合考核方式采取现场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2)硕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① 笔试内容:

硕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包含复试科目考核和加试科目考核,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 2 小时,分值为 100 分,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详见 2027年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② 笔试要求:

考生凭本人《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学院要求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其他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综合面试

① 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分值为 100 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 50 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 50 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直博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② 综合面试流程:

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其他学业科研相关材料,并交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审核。

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然后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进行作答,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依次提问考察。

考生综合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小组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 =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百分制) ×30% +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 ×70%

综合面试成绩 =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成绩(5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0 分)

直博生综合考核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按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 〕 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其中结核病筛查(胸部拍片)为必检项目。

3. 10月 18日前,接到我院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硕士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4)硕士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 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直博生学制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8 年。

2. 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7000 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如有变化,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3. 奖助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七、其他说明

1. 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行为的推免生,由推荐高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或经核实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学生报考时,须按回避制度规定向学院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严肃处理推免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推免招生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学院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 相关表格等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6.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7. 考生答疑、申诉受理、综合考核现场联系方式

(1) 复试现场联系人:王老师

(2) 电子邮箱:1148991984@qq.com

(3) QQ 号:1148991984

8. 本办法由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6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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