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艺术学,音乐,舞蹈
附件1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
130100
艺术学
01 音乐历史与理论研究
135200
音乐(专业学位)
01 音乐教育
02 音乐表演
135300
舞蹈(专业学位)
01 舞蹈教育
02 舞蹈编导
03 舞蹈表演
二、综合考核
推免生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择优筛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线上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一)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如有必要,我院将多批次组织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