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集成电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17日 14:25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直博生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直博生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1
推免硕士生
0809J1
低空运载技术与工程
推免硕士生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推免硕士生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37
推免硕士生
085406
控制工程
推免硕士生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39
推免硕士生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 9月 21日(上午) 9 时至 10月 16日(中午) 12 时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 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材料
1. 近期证件照 1 张。
2.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验原件)。
3. 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5.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6. 大学英语六级 ( 或四级 ) 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7. 大学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获得的各类奖励、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
8.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9. 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10.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 1,报到时现场填写、签名)
五、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一)推免硕士生
1. 复试内容
(1)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一般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0.25+ 专业面试成绩× 0.5+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0.25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 2 位。
(二)直博生
1. 复试内容
(1)复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一般不少于 5 分钟。
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 = 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 60%+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 40%。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 2 位。
六、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 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 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为 100 分)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五)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六)本方案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eecs.nbu.edu.cn/zsjy/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49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937
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在 9月 22日 16 点左右发布,在此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集成电路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通知。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
时间:9月 23日(周三)上午 9:00-11:00
地点:北校区杨咏曼楼 615 办公室
报到时将严格进行材料审查(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专业课笔试:
时间:9月 23日(周三)下午 13:00-15:00
地点:另行通知
3、思想政治面试(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
时间:9月 23日(周三)下午 15:30 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推免硕士生):
时间:9月 24日(周四)上午 9:00 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直博生):
时间:9月 24日(周四)上午 9:00 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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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推免生).doc】已下载 次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 次
附件【附件4-考试大纲.zip】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