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建筑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细则

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学

为做好 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长安大学 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011 建筑学院

学术学位博士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833Z1 城市更新

学术学位硕士

081300 建筑学

083300 城乡规划学

专业学位硕士

085100 建筑

085300 城乡规划

086200 风景园林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27 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

2026年 9月 15日前,凡有意报考我院 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人登录长安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s://yzfw.chd.edu.cn:9091/xly/),填写有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请,申请材料见《长安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https://yzb.chd.edu.cn/2026/0723/c2769a262101/page.htm)。

错过预报名时间的申请人如仍有意愿报考我院,可在正式报名阶段直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

(二)正式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报名。

(三)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若干推免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外国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拟录取

1.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

2. 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老师

地 址:陕西西安长安中路 75 号长安大学本部西院(小寨校区)建筑学院

电 话:029-82337337

QQ 群:962786029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情形,均按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及学院补充通知执行。

长安大学 建筑 学院

2026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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