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_硕士招生_招生工作_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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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2027年推免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免生接收、复试和拟录取程序,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并审核通过为准,且可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相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专业对考生具体要求以 各学院发布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为准。
6.身心健康,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 作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 的相关 疾病,应慎重 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 报考医学门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学校指定)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二、招生录取:
1. 复试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应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统筹管理本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要加强对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以下统称专家),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在部署和组织遴选推荐、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学院应当在综合考核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等。
2.招生录取流程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普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长学制本科转段生(“5+3”“九年制”)资格审核确认、转段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方为有效。
(1)填报时间安排
9月18日 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 的考生、医学长学制本科转段生(“5+3”“九年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看本人推免资格并填报个人信息;9月21日9:00进行 专业志愿填报。
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报名截止时间及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
(2)考生申请材料:
考生网报后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相关规定出具的鉴定意见。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③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⑥外国语水平 证明。
⑦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报考专业理解、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⑧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⑨学院要求的 其他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如材料较多,可 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3)复试材料审核:
学院 组织报考 本学院 推免生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及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具体由 学院 自主确定 )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各学院 应当制订本 学院 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审核人员聘用办法及职责、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量化评分标准。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 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3人。专家应按照本 学院 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 最终 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对 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 研究生院招生办 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学院 规范使用材料审核成绩,可以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中。严禁以材料审核结果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
学院应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复试面试: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 将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 申请合格考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 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在网报确认后与学院联系,并在复试期间保证 通信畅通。学院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各批次复试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报考情况具体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 4个小时内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 将 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 件等 方式联系并 通知,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复试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
在各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再进行复试。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同时学院将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待录取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待录取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 具有待 录取资格 的考生,完成同批次录取工作。
长学制本科转段生(“5+3”“九年制”)参考推免生报考流程。具体转段时间安排以学院公告为准。
(5) 拟录取流程
① 学院 应 在研究生 招生委员会 领导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 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 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不及格即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③ 各学院应在 网站开辟专栏,提前公布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公示 进入考核、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 作出 说明。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学生,学院 要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④ 学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7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学院。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三、奖助体系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等。
1.我校接收的所有普通推免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直博研究生和九年制入学后即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每生每年13000元。
2.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除转段生)第一学年 原则上可 按有关 规定 给予学业奖学金认定。
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助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四、培养所在校区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五、咨询、联系方式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2713803。
六、其他政策
学术学位推免生在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已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硕士研究生 培养地点在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培养基地、实习医院、科研院所及成都中医药大学天府中 医 药创新港(彭州)等。
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202609161527350972.docx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609161609469935.xls
附件3:思想品德考核表 20260916173136579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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