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艺术
音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6〕2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备注130100艺术学(音乐学)8130100艺术学(舞蹈学)2135200音乐18135300舞蹈4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
三、接收工作安排(一)报名申请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
(二)复试时间2026年9月24日。如拟招名额尚有剩余,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16日前,再开展其他批次复试。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名):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学生证、英语四级成绩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曲目名称、作品(仅作曲方向)。
(五)其他工作安排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需于10月31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办公楼203,联系电话:0591-22868050。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一)艺术学专业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分值备注笔试现场复试30分现场论文写作,考试时间为2小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场复试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脱稿回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现场复试20分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脱稿回答。
专业素质和能力现场复试50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复试考核流程:①笔试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③综合素质和能力④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分值备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场复试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脱稿回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现场复试20分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脱稿回答。
专业素质和能力现场复试80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复试考核流程: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②综合素质和能力③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安排(一)报到
1.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12:00。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办公楼210。
3.提交复试材料。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曲目名称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4.抽取复试顺序号。
(二)复试
1.笔试(艺术学)时间:2026年9月23日14:30-16:30地点:音乐学院教学楼二楼教室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时间:2026年9月24日8:30地点:音乐学院办公楼2103.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1)音乐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地点:音乐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2)艺术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地点:音乐学院教学楼一楼舞蹈教室注:复试时,所有考生应提前到场,在教学楼一楼演练厅候考,按复试顺序号凭身份证方可入场。
六、录取规则(一)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二)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四)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七、其他(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8050,yyxyyjs@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065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音乐学院2026年9月11日附件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要求一、艺术学专业(一)音乐类的考生须考察专业理论素养并演唱或演奏曲目1首(曲目自选、背谱、不带妆、声乐可自带伴奏、器乐不带伴奏、时长8分钟以内)。
(二)舞蹈类的考生须考察专业理论素养并表演自选舞蹈剧目1个(不带妆、时长3分钟以内)。
二、音乐专业考生须演唱或演奏与报考研究方向相符的曲目2首(按各方向曲目要求的顺序演唱或演奏、背谱、不带妆、声乐可自带伴奏、器乐不带伴奏、总时长12分钟以内)。
各方向要求如下:(一)声乐考生须准备4首不同类型的作品,于考试现场抽签2首,现场演唱,自备钢琴伴奏。
1.美声演唱(1)中国古典诗词歌曲1首。
(2)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1首。
(3)中国或外国歌剧选段1首。
(4)中国现当代创作歌曲1首。
2.民族演唱(1)中国古典诗词歌曲1首。
(2)中国民歌1首(含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戏曲、曲艺等风格)。
(3)中国歌剧选段1首。
(4)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国现当代创作歌曲1首。
(二)钢琴
1.练习曲1首(肖邦、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斯特拉文斯基、戈多夫斯基、利盖蒂等作曲家的技巧性音乐会练习曲),或三声部以上的复调作品1首(套);
2.乐曲1首,或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三)古筝
1.以下四首作品任选1首:周煜国《云裳诉》,乔金文、任清志《汉江韵》,客家传统筝曲《出水莲》,王建民《枫桥夜泊》;
2.自选作品1首。
(四)二胡
1.以下五首作品任选1首:刘天华《月夜》《闲居吟》《病中吟》,华彦钧《二泉映月》,黄海怀《江河水》;
2.自选20世纪80年代后创作的作品1首。
(五)小提琴
1.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的一慢一快两个乐章;
2.任选一首大型协奏曲中的第一乐章。
(六)大提琴
1.巴赫《六首大提琴无伴奏组曲》,要求完整演奏其中一首组曲里的前奏曲及萨拉班德;
2.贝多芬《五首钢琴与大提琴奏鸣曲》,要求完整演奏其中一首的第一乐章。
(七)合唱指挥
1.演奏钢琴乐曲1首,或演唱声乐作品1首;
2.指挥自选合唱作品1首;
3.现场实时考评(视唱或视奏)。
(八)音乐教育(教学实践型)
1.专业技能表演展示,自选曲目1首;
2.8分钟以内片段教学(以抽中曲目为中心,需包含自弹自唱展示),现场抽题考评。
(九)作曲
1.演奏器乐作品1首;
2.演唱中国作品1首;
3.考生须提交由本人原创的2-3首完整作品(其中需包含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部三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或双管以上编制的乐队作品。作品应附录音,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
4.现场实时考评。
三、舞蹈专业(一)舞蹈教育1.8分钟以内片段教学(不限教材内容,需包含必要的舞蹈技能展示);
2.表演自选舞蹈作品1个,时长3分钟以内,不带妆;
3.现场实时考评。
(二)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1.表演自选舞蹈作品1个,时长3分钟以内,不带妆;
2.表演自创舞蹈作品1个,时长3分钟以内,不带妆;
3.现场实时考评。
备注:以上各专业考生若超过时长或总时长,由主考官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