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鹏城国家实验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科研联合攻关,2027年,鹏城国家实验室联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本批次招生仅通过 本科直博 方式选拔,择优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学科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
(二)招生规模:不超过7人,(以教育部实际下发指标为准) (三)招生导师详见:鹏城国家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 链 接 https://yzw.pcl.ac.cn/home/homeDetail/detail?id=1946152454743298049&detailId=2099754158872596482 二、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 1.入学时间:2027年秋季学期。
2. 联合培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基本修业年限:直博生为5年。
3.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鹏城国家实验室相应学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在鹏城国家实验室结合鹏城国家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进行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
4. 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满足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1.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6)满足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7)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 考生按照要求准备下列材料:(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两份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由报考导师填写)。(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即2022年1月1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5个代表作。(4)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①身份证;②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③学籍认证报告(建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三个月):在校本科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攻博计划书及考生自我评价;②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能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材料。
3.申请流程:按《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操作。推免生报名包括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和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两个阶段。
1.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 推免生可登录意向报考学院官网查看报名通知,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附件材料。
2.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确定,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四、报名材料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参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申请者须于9月30日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及相关电子版(不含推荐信)。电子版以一个pdf文件的形式发送到研究部招生邮箱(详见后文。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为“姓名+西电联培+导师姓名+研究部名称”,未提交视为报名无效。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允许申请本专项博士研究生。
4.审查考核 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均由鹏城国家实验室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参与组织。
1.材料审查。双方专家对全部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初定为2026年9-10月,综合考核由综合面试组成。
5.拟录取(1)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入学承诺书。(2)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五、学费资助和住宿
1.202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收取。
2.鹏城国家实验室负责为参与实验室重大攻关任务、承担研究助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生提供资助,资助包括科研津贴和绩效津贴。具体按照当年度鹏城国家实验室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3.博士生课程学习阶段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完成,由大学提供宿舍,论文课题阶段由鹏城国家实验室提供集中住宿。本招生简章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鹏城国家实验室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其他通知。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1.鹏城国家实验室
联系电话:0755-85902112
Email:yzb@pcl.ac.cn
qiany@pcl.ac.cn
网络部
huangy@pcl.ac.cn
计算部
yuj@pcl.ac.cn
智能部
DoNI-recruit@pcl.ac.cn
战略部
liuyn01@pcl.ac.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6001号鹏城国家实验室石壁龙园区。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带传真)
电子信箱:yzb@xidian.edu.cn
办公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