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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关于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中国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的通知

物理学,海洋科学,能源动力,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ANNOUNCEMENT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关于2027年接收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以下简称分校)于2013年9月获中国教育部批准建设,是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由 中国“双一流”高校全资设立 的、具有独立校园、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办学的海外分校,被誉为“一带一路”上的璀璨明珠。分校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的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占地约900亩,根据马来西亚高等教育相关法律,分校在当地注册为私立大学。分校 校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教学科研并重,国际化氛围浓厚,致力于培养跨文化、国际型人才。

分校共设有10个学院,7个卓越研究中心。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厦门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厦门大学授予学位。所获学历学位获得中国与马来西亚两国教育部的认可。

分校能源与化工学院 下设化学工程系与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厦门大学总校化学化工学科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是中国化学化工研究的重镇;能源学院是中国一流的新能源技术教育、研发和技术转移研究机构,致力于能源科学技术的高质量研发。分校能源与化工学院 注重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项目研发。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研究方向包括催化、分离、绿色能源、生物技术、电化学转化等。先进能源、能源化学专业研究方向包括能源材料、能源器件、能源过程涵盖传感器、摩擦起电及其应用、电池材料、燃料电池、氢能等。

分校中国—东盟海洋学院 获得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支持。厦门大学总校于1946年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海洋学系,被誉为中国的“蓝色摇篮”。厦门大学“嘉庚”号海洋科考船作为“海上移动实验室”,有效支撑办学实力。分校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主要传授现代海洋生物技术,海水养殖,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系统管理,海洋化学与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治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分校数学与物理学院 下设数学系和物理系。厦门大学总校物理学科始建于1923年,培养了谢希德、曾融生院士等杰出校友,在中国物理学发展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分校物理学专业依托厦门大学总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为学生提供严谨的基础训练与独特的跨学科教育模式,同时提供企业实习和科研与创新平台,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及分析能力。

分校计算与数据科学学院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和博士专业。培养期间重视理论算法基础,提供不同研究方向的选修课程,秉承通识教育理念,旨在培养对医疗、制造业、人文社科、经济学、商业管理、经济学有所涉猎,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商业问题的跨学科人才,实现理论与实际应用完美结合。

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00,不区分研究方向),先进能源(专业代码089901,不区分研究方向),海洋生物技术(专业代码0707Z2,不区分研究方向),物理学(专业代码070200,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00,不区分研究方向),能源化学(专业代码0703Z3,不区分研究方向),海洋科学(专业代码070700,不区分研究方向),物理学(专业代码070200,不区分研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1200,不区分研究方向)。

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分校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须知》(详见附件1),知悉培养模式、英语水平要求、体检要求、学费、住宿、奖助学金等相关安排。

5、英语水平良好,赴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报到前取得相应录取专业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各专业对应英语成绩详见附件1)。

6、本科阶段成绩良好。根据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规定,就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需满足本科阶段各专业CGPA的最低要求。

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满足本科阶段CGPA:3.67/4的最低要求。

申请程序

(一)申请流程

1、9月18日至9月24日,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ssyjsbm.xmu.edu.cn/),填写有关信息、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详见(二)申请材料),上传附件材料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

2、所有申请分校,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分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报名系统中的推荐人请填写两位出具推荐信专家的信息。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含学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6、身份证原件。

7、学生证原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7项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上传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

其他事项

1、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中可报名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我校2027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2、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3、分校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通知拟通过邮件发送。收到通知的申请人根据分校安排参加考核,未入围考核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

4、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电话:0592-2188700;0592-2183989

邮箱:pg.enquiry@xmu.edu.my(学科专业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邮箱)

分校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www.xmu.edu.my/china-students/postgraduate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2026年9月18日

1、关于培养模式:

马来西亚分校录取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为“1+2”模式。即第一学年在厦门大学总校完成相关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在马来西亚分校培养。录取直博生培养模式为“1.5+3.5”模式。即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上学期在厦门大学总校完成相关课程学习,第二学年下学期开始在马来西亚分校培养。在马来西亚分校期间接受全英文教学,以英文完成毕业论文。

2、关于英语成绩要求:

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规定,非马来西亚籍学生须在赴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报到前取得相应录取专业要求的雅思、剑桥领思、托福、PTE等达标成绩(通过其中一类考试即可)。

3、关于体检要求:

录取学生抵达马来西亚后,须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要求,参加由分校组织的入境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就学。检查项目包括:常规项目、眼科检查、皮肤检查、内外科检查、尿检、血检、胸透、B超、心电图检查及心理健康情况排查等。学生入境体检未达马来西亚移民局要求,如患乙肝、疟疾、肺结核、伤寒、癫痫等传染疾病及马来西亚移民局认定不符合国际学生体检要求的其他疾病,会影响学生签证办理进度,严重者会被要求回国治疗,由此可能导致休学、退学等情况。

4、关于学费缴纳:

分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学费标准均按厦门大学总校标准执行。在马来西亚就读期间,还需额外缴纳国际学生手续费与教育服务税,与学费等一并直接缴交至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国际学生手续费为2500林吉特/学年,涵盖学生签证、体检、保险等费用。自2025年7月起,马来西亚政府向国际学生征收6%的教育服务税(SST),该税费以学生每学年应缴纳的学费及国际学生手续费总额为基数对应收取。

5、关于住宿安排:

录取至马来西亚分校的学生,在总校学习期间将根据总校相关学院要求入住。在分校学习期间入住分校学生公寓。

马来西亚分校学生公寓房间类型为双人间,均配有空调、网络、独立卫生间、书桌椅、衣柜、鞋柜等,同时提供洗衣房、备餐间与公共活动区。双人间建筑面积约为15.8-17.6㎡,住宿费用为每人每月360-460林吉特,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分校住宿管理规定为准。在读期间,学生须住在学生公寓,未经批准不得无故退宿或私自到校外住宿。

6、关于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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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中国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为推动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以下简称分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鼓励优秀中国学生赴分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切实减轻学生学习与科研负担,结合研究生教育办学实际,分校建立中国研究生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分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中国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和厦门大学总校自筹经费共同设立,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对象为分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中国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标准与总校标准一致,中国研究生在相应学籍阶段享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年限最多为三年。

3、研究生校级奖学金

研究生校级奖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创造适合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审办法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用于补助中国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分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中国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5万元/年。中国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在相应学籍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年限最多为三年。中国研究生在分校就读期间,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继续享受研究生校长助学金。

5、研究生校长助学金

研究生校长助学金由厦门大学总校设立,用于提高中国研究生生活补助标准,覆盖分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中国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校长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 0.12万元/年,享受助学金资助年限最多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前三年的校长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8万元/年,第四年起资助标准为 3.3万元/年。博士研究生(除直博研究生)享受校长助学金资助年限最多为四年,直博生享受校长助学金资助年限最多为五年。中国研究生在分校就读期间,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继续享受研究生校长助学金。

6、补充须知

(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评定;直博生全程按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评定。

(2)学生同时获得不同类型的奖助项目时,应按照各奖助项目的具体规定执行。涉及奖助项目之间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是否存在重复资助等事项,由分校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确定。

(3)学生在享受奖助期间,如出现休学、退学、未完成注册、学业表现未达到相关要求或其他不符合奖助条件的情况,分校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暂停、终止或调整其奖助资格。

(4)学生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分校有权取消其奖助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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