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全部专业
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于8月25日开放申请,9月17日12:00截止,欢迎各校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政治及科研素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接收单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接收学科专业及计划
除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外,我校2027年硕士全日制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博士点(学术学位)单位均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直博生。
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招生生源结构,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学校招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组织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落实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登录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njfu.edu.cn/logon),注册时招生项目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同时申请加入相关单位的推免工作咨询群,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申请者须在推免预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扫描按编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以" 报考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命名:
1.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4.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其他英语水平证书);
5.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2)
6.各类获奖证书及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三)各培养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分期安排相关工作。
(四)推免生正式报名
1.系统注册和网上支付。"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对考生开通后,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注册时间预计在9月18日,具体以该网页公布为准。
2.填报志愿。"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功能开通后,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收复试通知4小时内应在系统给予确认。
4.复试。复试一般以综合面试为主,具体安排由培养单位通知。
5.拟录取通知确认。复试考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4小时内应在系统给予确认,若未给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顺次录取其他考生。一旦考生确认待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如果出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入学前有违法违纪等行为,本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6.公示。各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推免生复试成绩形成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单位网站公示7日。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
五、推免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一)优先选择导师
(二)优先硕博连读
(三)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四)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六、咨询电话
研招办:025-85427772、025-85427119
各培养单位咨询方式:见下表
001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025-85427977
朱老师
1105957435
00 2
化学工程学院
025-85427648
姬老师
1079445796
00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25-85427739
孙老师
702251380
00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5427504
韩老师
1108300404
005
经济管理学院
025-85427373
储老师
681114780
00 6
土木工程学院
025-85427785
姜老师
1108171670
00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25-68224969
周老师
1108207124
00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25-85427877
孙老师
1105950572
009
艺术设计学院
025-69638096
王老师
832037507
01 0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025-85427503
李老师
877173163
011
轻工与食品学院
025-85428795
王老师
1032650516
012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25-85428115
佘老师
1105957259
013
理学院
025-85427916
王老师
1105964057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68224709
雷老师
678547127
015
外国语学院
025-68224808
张老师
390588396
016
生态与环境学院
025-85427210
方老师
865516008
017
风景园林学院
025-85427092
王老师
975199364
018
生命科学学院
025-85428549
徐老师
239470833
019
竹类研究所
025-85427101
汪老师
681510831
020
国家工程中心
025-85428086
崔老师
783807359
七、其他
(一)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如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监督及申诉
电话:025-85427772、025-85427119
邮箱:yzb@n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