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方案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金融,国际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 闽师研〔 2019 〕 24 号 )、《福建师范大学 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 2027年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相关。

(三)接收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本科所学专业与经济学、管理学(学习期间系统修读至少三门经济学核心课程)专业相关;

(3)本科学习成绩优秀,绩点排名在同专业 30% 以内;理论功底扎实,对理论经济学具有浓厚兴趣,有志从事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

2. 学术能力要求(至少达到二项)

(1)论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在具有硕士点的本科大学学报上发表与经济学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

(2)竞赛:获得一类竞赛省级奖项 1 次(排名前三)或国家级奖项 1 次(排名前五),或二类竞赛国家级奖项 1 次(排名前二),竞赛目录详见附件。

(3)奖学金:至少获得 1 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

(4)主持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3. 外语水平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 475 分及以上 ;

(2) TOEFL 成绩≥ 72;

(3) IELTS (A 类学术类)成绩 5.5 分及以上;

(4) GRE 成绩 1200 分及以上 ( 新标准 310 分及以上);(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6)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N2 及以上。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9:00。

(二)复试时间

2026年 10月 16日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9月 24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科成绩单;

(3)获奖证书、其他科研材料等。

2. 除以上材料外,直博生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2 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1 篇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5000 字以上),且论文获得 3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非合作者)的书面推荐;

(3)本科学习成绩绩点排名证明;

(4)接收条件中体现学术能力要求(至少达到二项)的证明材料;

(5)接收条件中满足外语水平要求(所列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扫描版请发至邮箱:1851098045@qq.com。

(四)其他材料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 ( 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2026年 5月 1日后的体检报告均可 ),并于 2026年 10月 31日前通过快递(仅限 EMS 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 3 层 319 室,强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937。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涉及专业:020100 理论经济学、020200 应用经济学、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按考核顺序)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考核难度与大学英语六级程度相当;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范围以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为主。

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

10 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面试

50 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

40 分

五、录取规则

1. 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 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

0591-22867937,1851098045@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30。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 3 层

附件:竞赛目录

一类竞赛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类竞赛

学院现有与专业相关的竞赛以《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规定的二类竞赛中与学院专业相关的竞赛为准,相关竞赛如下:

1.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2.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3.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4.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5.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① 品牌策划竞赛;② 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③ 国际贸易竞赛;④ 创新创业竞赛;⑤ 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7.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8.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9.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10. 全国企业模拟竞赛大赛;

11.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12.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13.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4.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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