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QQ群
理工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学科始建于1944年,现拥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截止2025年9月,化学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前1‰。拥有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个;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个;西安市重点实验室2个。拥有研究生导师14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83人,导师中包含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6人,省部级人才44人。
陕西师范大学新概念传感器与分子材料研究院(Institute of New Concept Sensors and Molecular Materials, INCSMM)为学校建立的交叉学科平台和体制机制创新平台,以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房喻院士任院长,拥有一支高水平科研团队,在功能表界面荧光传感、凝胶分子材料等领域形成了突出研究优势和特色,在JACS、Angew. Chem. Int. Ed.、Nat. Chem.等期刊发表了一系列高水平科研成果,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项目、国家基金委重大仪器专项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研究生类),培养了包括国家优青、洪堡学者、JSPS学者等在内的一批优秀毕业生;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2项,成立了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水平服务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学术学位硕士: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教学论)、070300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2. 专业学位硕士: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85602化学工程。
3. 国优计划硕士:070300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2化学工程。
4.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硕师计划(仅限校内):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5. 直博生:拟在070300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招收直博生,有意愿的考生可在普通硕士推免面试通过后联系学院。
6. 具体招生名额信息请查看我校推免章程 https://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
三、招生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 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 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9月21日9点,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系统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我校。
2. 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9月18日(周五)16:00前在化学化工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链接:https://v.wjx.cn/vm/wYGCVvz.aspx#)完成信息采集,并于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包含:学生证、身份证、本科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以上材料中成绩单、承诺书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醒:考生须在报名、材料提交、综合考核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材料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材料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 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管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告知后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1530742,邮箱:zhaoxr1988 @snnu.edu.cn。
七、其他事项
我院推免生面试将于9月22日(周二)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线下进行,请拟报名考生务必加入招生QQ群(721147014),并确保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请查询我校招生章程:https://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727
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16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诚信承诺书.docx